株洲水务集团“用水报装”服务指南
株洲水务集团“用水报装”服务指南
用水报装业务须知
一、办理对象
一类:经现场查勘确认的非居民用水项目,其安装计量表数少于5组,且室外管线工程小于20m的用水项目(含临时用水)。
二类:经现场查勘确认的非一类的所有户表建设项目。
三类:经现场查勘确认的改管移表用水项目。
二、办理方式
用户携资料至营业服务网点进行申请。
营业服务网点:株洲市民中心((28689880)以及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290967)。
三、所需资信资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用水地址产权资料:产权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2.与产权资料一致的产权人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需填表单
1.《用水业务受理单》;2.《城市供用水合同》一式两份。
五、报装告知
1.申请人应为用水选址的产权所有人。
2.请申请人确认申请用水前是否有未结清水费、或者申请用水地红线范围内有未结清的历史欠费和未销户的水表。如存在以上情况之一,请务必先结清水费、办理水表销户等手续。如未及时解决,将影响后续业务的正常办理。
3.在申请前,请申请人先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提供和谐的施工环境。如周边用户因申请人未协调好周边关系,导致无法施工时,应由申请人负责,因协调问题导致施工延期,由申请人承担。
4.为保证设计进度,请申请人在设计查勘的同时,提供与用水设计相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接水范围内地形地貌图(1:500)、总平面布置图(1:500)、建筑施工图(平、立、剖)、已有的给水设计图等,申请户表改造的用户请提供参与改造住户的花名册联系方式及地址门牌号等。
5.给水施工进场施工前须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挂表通水须申请人签署《城市供用水合同》和结清工程款。申请人未及时签署《城市供用水合同》导致通水延期,由申请人负责。
6、破占道等手续的办理:申请人在给水施工进场后,需及时办理破占道手续,因破占道等手续办理延期导致的给水施工延期,不计入施工过程的有效工期。
如果申请人未办理破占道手续,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城管(路政)阻止施工或没收工具,都由申请人负责协调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7.工程造价编制依据采用的现行通用有效的定价标准,若有政策调整,将按照调整后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温馨提示
(一)以下情况暂不受理用水申请:
1.现场查勘如若发现申请用水地不符合供水设计规划的。
2.因所在道路未形成,供水管线未铺设,泵房选址、征地以及企业单位电源基础配备设施未到位或不属于我集团的供水范围等情况。
3.市政管网因城市扩容建设引起的水压水量达不到供水要求。以上情况待条件成熟可以重新受理,同时我集团愿意与客户共同协商其它解决方案,并提出技术可行性建议。
(二)提供的资信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无产权证明或提供的产权资料地址与目前实际用水地址不符,请出具社区(村委会)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模板在水务集团各个服务大厅均可领取,或在集团官网供水服务栏业务流程下载模板(WWW.WATERNET.COM.CN)。
24 小时服务热线:22333555
株洲水务集团“用水报装”服务指南
城 市 供 用 水 合 同
供 水 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用 水 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用水人地界红线范围内。
(二)用水性质系 。
(三)安装计费水表口径为 ,共 具,注册登记户号为 。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但设备检修和其他特殊因素除外)。有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协议执行。
(二)用水人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 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供水,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用水。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协议)
(四)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人保证城市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协议)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的计费水表。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计价,分类结算。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株洲市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计费水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抄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可采取现金缴费、预存水费、银行代扣、邮政营业网点代收、服务大厅缴费、POS机刷卡缴费、网上缴费等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产权分界点(含水表本身)水源侧的供、
用水设施产权归供水人所有,产权分界点另侧供、用水设施产权归用水人所有。(有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协议)
-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
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有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协议)
(三)为便于对供水设施的统一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无论是否由用水人投资铺设,其产权均应无偿移交供水人所有,由供水人统一管理维修。供水人在不影响老用户用水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和供水能力增设新用户。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标准为逾期每日加收用水人应交纳水费额的万分之一。
(三)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属用水人责任原因造成供水人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四)正常情况下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发布通知。
(五)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水韵热线22333555)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咨询等业务。
(六)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七)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复核校验期间,用水人还应按原表数交费。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有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协议)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计费水表或者协助做好计费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
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如确实发生火灾应先报警,然后用水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自行启动使用,但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否则由此造成的水量损失,由用水人承担。
(七)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用水四至外供水。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人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原因停水,造成用水人
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纳水费的,应当以应交水费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纳水费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暂时停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当于24小时内恢复供水。
2、用水人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用水的相关变更手续,私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范围用水,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需按应交水费额的2倍向供水人承担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五年,自挂表通水时间作为供、用水人的合同履行起始时间。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用水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期限自然顺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行政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二次供水设施包括蓄水池、加压泵房、高位水塔、屋顶水箱和相关的附属设施等。
2、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由用水人或产权人负责维护管理,有关内容见附件(协议)。
3、供水人在用水人签订合同后如发现用水人有陈欠水费的事实;或原用水地域未办理相关用水手续,供水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供水,直至用水人全额补缴所欠水费和违约金后,再执行本合同。
4、为让用水人能及时知晓并了解自己的用水情况,用水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水信息和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同时供水人应对用水人的用水信息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731-22333555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株洲水务集团“用水报装”服务指南
用水业务受理单
业务类型:新装 受理日期:
用户名称:
用水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装类型:□一类项目 □二类项目 □三类项目
报装类别:□新立户 □移表 □一户一表新装 □一户一表改造 □新敷管道
或移位
申报单位:
申请装表数:
房屋层数:
提交资料:□工商营业执照 □法人登记证明 □行政机构代码证 □建筑用地
规划许可证 □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土地证 □房产证 □购房合同 £租
赁合同 £身份证 □其他
- 业务受理后,一类项目1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二、三类项目5个工作日
内进行现场查勘。
- 现场查勘后,具备安装条件的,请您及时交纳查勘设计费,进行后续设计预算。
- 请您妥善保管好产权证明和身份证等有关用水报装资料,待后续签订《城市供
用水合同》的同时予以提交。
- 为确保您顺利办理业务,请您阅读《用水报装流程》。
受理人员:
受理盖章:
用户对以上内容予以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株洲水务集团“用水报装”服务指南
营商类企业用水报装标准、流程及时限
一类项目报装环节及时间 |
||||
序号 |
流程 |
具体步骤 |
实施内容和要求 |
流程时限 |
1 |
报装受理 |
核实资料 |
由用水申请人提供相关资信资料(含产权证明、客户信息),帮助其进行窗口办理,确认资料齐全、用户信息准确后受理用水报装申请 |
1个 工作日 |
2 |
现场查勘 |
现场查勘设计 |
供水企业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上门进行查勘,现场出具模块化的预算及图纸,明确开梯方案,并进行施工放线 |
1个 工作日 |
3 |
合同签订 |
施工合同 |
根据预算造价、用水类别和标准协议文本签署供水施工合同、并缴纳业务费用等 |
1个 工作日 |
二供协议 |
根据设计方案,二供设施,和标准协议文本签署二次供水责权协议等 |
|||
城市供用水合同 |
根据设计方案、水表数量和口径,签署城市供用水合同等 |
|||
4 |
施工通水 |
土方开挖 管线施工 |
供水企业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挂表管理 |
5个 工作日 |
挂表通水 |
||||
合计 |
8个 工作日 |
注:一类:安装计量表数少于5组的非居民用水项目,且室外管线工程小于20m的用水项目(含临时用水)。
二类:非一类的所有户表建设项目。
三类:改管移表用水项目。
营商类企业用水报装标准、流程及时限
二类项目报装环节及时间 |
||||
序号 |
流程 |
具体步骤 |
实施内容和要求 |
流程时限 |
1 |
报装受理 |
核实资料 |
由用水申请人提供相关资信资料(含产权证明、客户信息),帮助其进行窗口办理,确认资料齐全、用户信息准确后受理用水报装申请 |
1个 工作日 |
2 |
现场查勘 |
查勘设计 |
供水企业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上门进行查勘,现场出具模块化的预算及图纸,明确开梯方案,并进行施工放线 |
依据设计 合同 |
设计评审 |
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3-5个 工作日 |
||
3 |
合同签订 |
施工合同 |
根据预算造价、用水类别和标准协议文本签署供水施工合同、并缴纳业务费用等 |
1-4个 工作日 |
二供协议 |
根据设计方案,二供设施,和标准协议文本签署二次供水责权协议等 |
|||
城市供用水合同 |
根据设计方案、水表数量和口径,签署城市供用水合同等 |
|||
4 |
施工通水 |
土方开挖 管线施工 |
供水企业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挂表管理 |
依据施工 合同 |
挂表通水 |
||||
合计(不含设计、施工) |
5-10个 工作日 |
注:一类:安装计量表数少于5组的非居民用水项目,且室外管线工程小于20m的用水项目(含临时用水)。
二类:非一类的所有户表建设项目。
三类:改管移表用水项目。
营商类企业用水报装标准、流程及时限
三类项目报装环节及时间 |
||||
序号 |
流程 |
具体步骤 |
实施内容和要求 |
流程时限 |
1 |
报装受理 |
核实资料 |
由用水申请人提供相关资信资料(含产权证明、客户信息),帮助其进行窗口办理,确认资料齐全、用户信息准确后受理用水报装申请 |
1个 工作日 |
2 |
现场查勘 |
查勘设计 |
供水企业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上门进行查勘,现场出具模块化的预算及图纸,明确开梯方案,并进行施工放线 |
依据设 计合同 |
设计评审 |
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3-5个 工作日 |
||
3 |
合同签订 |
施工合同 |
根据预算造价、用水类别和标准协议文本签署供水施工合同、并缴纳业务费用等 |
1-4个 工作日 |
4 |
施工通水 |
土方开挖 管线施工 |
供水企业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挂表管理 |
依据施工合同 |
挂表通水 |
||||
合计(不含设计、施工) |
5-10个 工作日 |
注:一类:安装计量表数少于5组的非居民用水项目,且室外管线工程小于20m的用水项目(含临时用水)。
二类:非一类的所有户表建设项目。
三类:改管移表用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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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报装业务可选设计单位公示
公示说明 |
根据株跑改办【2019】8号文,公示的设计单位名录。 |
设计单位名称(排名不分先后)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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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丰源水务投资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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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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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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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 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