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为用水选址的产权所有人。
2、申请人请确认申请用水前是否有未结清水费、或者申请用水地红线范围内有未结清的历史欠费和未销户的水表。如存在以上情况之一,请务必先结清水费、办理水表销户等手续。如未及时解决,将影响后续业务的正常办理。
3、在申请前,请申请人先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提供和谐的施工环境。如周边客户因申请人未协调好周边关系,导致无法施工时,应由申请人负责,因协调问题导致施工延期,由申请人承担。
4、用水接入工程客户需根据自身用水特点,合理设置符合技术标准的二次供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箱、水池、水泵等),因未设置二次供水设施而导致自身用水问题的,由申请人承担。
5、自来水一户一表工程挂表通水前需签署《城市供用水合同》,未签署合同导致通水延期,由申请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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