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拉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帷幕
日前,四川省遂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力争明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取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明年年底前迎接国家验收,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该市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确保明年底前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节水型城市是创建“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前置条件
据悉,遂宁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更是创建“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前置条件。2010年7月,该市政府明确提出新“五创”工作要求。在新“五创”中,创建“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是重要内容之一。而创建“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前置条件是必须已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目前,该市已经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正待国家验收,就差“国家节水型城市”这一必要条件了。
全面加强城市节水管理
据了解,城市节水管理是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基础条件。根据创建要求,该市一要建立健全节水规章制度,加快出台有关供水、节水、用水的管理办法,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组织编制《遂宁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二要完善用水计量制度。所有取水户必须装表计量,对计量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进行严格管理。三要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制定规范统一的统计报表,建立节水统计台帐,将万元GDP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污水处理率等指标纳入全市统计指标体系。四要健全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做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五要执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管理。该市水务局已依据定额标准和各企业的实际用水情况制定出《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对计划用水户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对超计划用水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六要加强水源保护和自备水管理。七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
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全面开展节水达标创建
按照创建考核标准,节水型企业用水量要占到非居民用水总量的30%以上,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户数要占到市城区居民总户数的10%以上,也就是要求在市城区内创建一批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为此,根据市城区用水企业、单位、居民户数的实际情况,该市将确定20家企业、20个单位和16个小区为首批达标创建单位。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在本系统内认真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按照创建考核标准,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要达到100%,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居民家庭应当使用采取节水措施的用水器具。会议要求,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企业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依法取缔和没收。住建、水务等部门要大力推进建筑用水器具的更新改造,对于新建和改扩建的民用建筑,一律使用节水型器具,对现有建筑中使用淘汰型用水器具的,要制定改造计划,分批分期更换,力争在2012年底前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住建部门要负责城市广场、公厕等市政公共场所用水器具的检查整改,要求在2012年底前市政用水必须全部更换使用节水型器具。教育、卫生、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分别抓好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用水器具的检查整改工作,千方百计地确保在2012年底前该市城区各单位的用水器具全部更换为节水型用水器具。
建立水循环利用科学体系
该市要求,环保、水务、规划等部门要立即认真研究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再生利用和废水资源化,尽快将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美化、道路冲洗、园林绿化、厕所冲洗等项目,大幅度提高城市中水利用率。要推广和鼓励在机关单位、小区选择设置建设中水回用和雨水集蓄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要加大雨水利用规模,选择绿地、公园等适当地方建设一批集雨水池(窖)、水平沟,充分利用雨水。要加大对企业废水处理排放的指导监督,督促用水较多或水污染较重的行业加快技术改造,确保实现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摘自中国水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