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则
优质服务、群众满意,是城市供水企业落实“为民、利民、便民”服务宗旨的出发点与归宿。为使城市供水服务工作上台阶、上品位,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塑造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提供满意服务。特制定《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推行“以客户为中心、以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规范办事行为和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为民便民依法公开;办事处事公平公正;方便办事简化程序;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常抓不懈;热点难点坦诚面对;服务质量公众评价;求真务实强化监督。
二、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公司领导分工和简介
2、株洲市自来水公司组织机构分布图
3、对外服务岗位职责
4、对外服务岗位服务规范
5、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6、业务办理的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7、社会服务承诺
8、水费收取标准和依据
9、优化经济发展公开承诺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11、重大活动的安排、开展情况
1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13、领导廉洁自律、干部任免情况
14、集体合同、工资奖金调整情况
15、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二)对内公开信息的内容
1、公开干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2、公开公司招聘人员、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安排情况;
3、公司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4、公司涉廉费用,包括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及接待费、会议费、电话费、差旅费等;
5、公开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6、公开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计划生育等情况;
7、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
(二)在业务办理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对水价、业务办理的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城市供水条例》等进行公示;也可随时取阅《用水服务指南》、《一户一表改造指南》、《社会服务承诺》等宣传资料,并设置业务办理、收费查询的触摸显示屏;
(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明示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监督;
(四)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五)设立公司水韵热线22333555,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和交流;
(六)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并定期召开大客户及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本公司服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见;
(七)其他便于公众知晓信息的形式。
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办事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公司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为组长,行政副经理为副组长,对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领导责任人;公司各分管领导按分管范围负分管责任,是分管责任人;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按业务对口的原则,实施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是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建立责任制度,将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建立办事公开投诉处理制度,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8290806、28290802),完善投诉处理方法,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三)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公司政府办事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利民、讲求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涉及用户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听取各方意见,及时作出响应。要把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与公司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型”向 “社会服务型”转型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