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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芙蓉小区4栋104号李艺红

发布时间:2009-07-11 00:00:00 点击:149 

尊敬的客服:     你好!     本人现住荷塘区芙蓉小区4栋104号,在出差回来,看到贵公司的水改通知后,于7月7日按贵公司要求缴纳了水改所有费用,但至今,贵公司在没有安装水表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如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将水停了,在如此炎热的天气下,停水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我希望贵公司能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谢谢!!!                       用户:李艺红                       2009年7月11日早

 

处理结果:

已与用户进行电话沟通,由于该小区的陈欠水费一直未解决,目前芙蓉小区的户表改造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牵头,用户在缴纳工程款的情况下,还需向业主委员会支付分摊的陈欠水费,我司将依据业主委员会的联系单来具体实施挂表。因此建议用户尽快与业主委员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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